2023年7月11日

中国带状疱疹诊疗专家共识(2022版)

带状疱疹(herpes zoster)是由长期潜伏在脊髓后根神经节或颅神经节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aricella-zoster virus,VZV)经再激活引起的感染性皮肤病。带状疱疹是皮肤科常见病,除皮肤损害外,常伴有神经病理性疼痛,多见于年龄较大、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等人群,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针对国内带状疱疹临床诊疗中存在诊疗不够规范等问题,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组织专家,在2018年制定了《带状疱疹中国专家共识》。近年来,带状疱疹的流行病学和临床治疗及预防领域的循证医学证据不断增多,在治疗药物的选择、特殊人群及特殊类型带状疱疹的处理、带状疱疹后神经痛(postherpetic neuralgia,PHN)等并发症的处置等方面尚存在争议,对疫苗预防接种的认识也有待提升。为此,我们在2018版共识基础上…
2023年6月29日

论欺诈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1]现代民法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要求民事主体诚实守信,公平不欺。欺诈使当事人因欺惘陷入错误,从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探讨欺诈的构成要件,揭示其法律后果,对于实践中正确认定欺诈行为,防范、遏制欺诈具有重要意义。 一、欺诈的构成要件 欺诈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欺诈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一)存在欺诈故意 故意是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态,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欺诈乃故意…
2023年6月27日

《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023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30日 法释〔2014〕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
2023年6月27日

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我是一名诈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以能帮助我办理落户为名,骗了我人民币20余万元。目前,被告人已经被抓归案,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我打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被法院告知不予受理,这是为什么?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害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以上规定表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比如被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花费的医疗费等。而对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案件,由于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
2023年6月27日

诈骗案中被害人追赃挽损的10个刑事救济手段和3个自力救济手段

诈骗类犯罪通常具有较大隐秘性,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被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清楚被诈骗的事实,等有所发现,资金已被行为人消费、转移得所剩无几,此时被害人大多会选择刑事救济途径维权,本文将从团队办理该类控告案的经验出发,提供为被害人追赃挽损的思路,敬供参考。 一、刑事救济——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发掘可供执行的财产 01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提供相关证据、线索,配合案件调查,协助司法机关追赃挽损 被害人应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行为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与证据;二是行为人赃款、赃物去向的线索。 对于被害人收集的指控犯罪的证据,公安在初审后会决定是否立案。若一些诈骗行为在外观上与民事经济纠纷相似,而此时被害人缺少指控犯罪的针对性证据,则控告效果往往是不理想的。因此诉讼代理人应合法引导被害人发现证…
2023年6月21日

跨地域犯罪并案处理分析

犯罪地 与犯罪行为全过程相联系的地方 犯罪地指的是与犯罪行为全过程相联系的地域范围。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和销赃地等。从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还可分为主要犯罪地和一般犯罪地。主要犯罪地,指被告人所犯数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发生地,或者是一个犯罪活动中最主要的犯罪场所。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地对于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明,在确定地区管辖的管辖法院时,首先考虑的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 之所以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是因为:1、犯罪地是犯罪证据最多的地方,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理,便于人民法院就地调查、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处理案件;2、犯罪地往往是被害人、证人等所在地…
2023年6月20日

左转红灯掉头的问题

很多细心的朋友都会发现,有些出租车,或者经常在市区跑的车,想要掉头的时候,左转明明是红灯,并且安装有摄像头,但是他们仍敢大胆的掉头。 对于左转红灯掉头的问题,有人说会被罚款,有人说根本没事; 其实真相是,看情况! 本文就通过一个车模来向大家解释哪些情况可以掉头,哪些情况下不允许掉头。以及掉头时有哪些不小心就会被扣分的情况。 一、未跨越停止线掉头(没掉头灯) 根据交通法规;信号灯为红色时,道路的中心线在接近路口时为虚线的或中心隔离设施有掉头通道的,可以在红灯时掉头。 也就是说,掉头时只要没跨域停止线,就不用看红绿灯!直接甩起方向盘,漂移过去,飞过去都是可以的。 这里需要说一下,在掉头时,必须保证不影响对面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否则发生事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二、未跨越停止线掉头(有掉头灯) 虽然交规指出掉头时未跨越停止线就可以不看信…
2023年6月18日

24%、36%、LPR?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前世今生”

民间借贷是一项历史悠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近年来,民间借贷行为异常活跃,但由于发展模式等的不规范,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负面问题,其中核心问题就在于民间借贷的利率。从法律层面规制民间借贷利率是促进民间借贷行为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实体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主要阐述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的规制。 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该条文首次对借款利率进行具体规定,同时…
2023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